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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动态

上海交通大学契约式能源管理探索与实践
2013-03-01


 


     随着高校校园规模与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校园用能呈刚性增长趋势,自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以来,各高校都在不同方面、以不同形式开展了“节约型校园”建设。上海交通大学以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和行为节能为主线,从培养师生节能意识、健全节能体系、完善节能工作机制、落实节能专项经费、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考核等方面,发动各方力量,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使节能工作渗透到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学习生活等多个领域。
  在节约型校园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校园能源资源消耗主要包括院系科研、行政办公、学生、教工宿舍、后勤服务等生活消耗,在师生的概念中水、电是无偿使用的公共资源,长明灯、长流水、高耗电实验设备空转、24小时空调、吃大锅饭等浪费现象普遍存在。如何在选择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同时有效地加强节能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能耗支出,完成节能减排的社会任务,是高校节能管理工作者面对的一个艰巨任务。我校在能源管理过程中,立足于节能运行的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探索引入市场管理机制,提出“定额管理、超额自付、基数补贴、成本共担”的成本分担办法,强化师生能源有偿使用的意识,促进能源的合理有效使用。
  一、落实分担责任,建立网络联动
  高校的节能管理涉及面广,应将节能管理纳入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中,建立师生共同参与的校内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层次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理顺能源管理的关系。我校建立了从能源主管校领导、职能部门至院系等二级单位、终端用户的联动网络。能源管理职能部门与全校45家二级定额单位建立对口联络机制,每年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通报能源(水电)使用情况,签约到户、监督到人。二级单位根据自身能耗成本下拨定额指标至各实验室等,以此类推,实行逐级传递,全校覆盖,节能责任有效传达至各终端用户。
  机制运行过程中得到了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3年学校成立水电管理中心,负责学校水电抄表、计量、统计、收费等工作,水电收支综合指标列入全校目标考核体系。
  2006年学校在水电管理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定额目标管理的概念,全面核算二级单位定额指标。
  2009年提出成本分担办法,进一步完善水电成本核算体系。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和节能工作专项会议进行用能政策论证、专题汇报、方案研讨、意见征询和宣传引导。
  2010年依据2007-2009年各二级单位水电消耗数据试运行了成本分担办法。
  2011年1日正式落实成本分担办法,与45家二级定额单位签订《校内供用水电合同》,确定各二级单位定额及分担指标。各二级单位设立燃气动力费(水电)专用账户,每季度由水电管理中心根据成本分担办法核算各二级单位需承担部分,由财务处从专用账户中进行扣款。
  二、立足学科特点,实行分类核算
  成本分担办法的提出是基于近九年的水电管理统计数据,采取经济手段,变能源(水电)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供应,以水、电定额配置的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建立合同用能管理模式,对校内用水用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通过各学科用能特点分析,定义分担对象按理科、工科、文科、直属单位进行分类单独核算,分担原则以教育基本成本为主、兼顾科研效益成本,具体如图示:


 



 


  定额Q:在相同规模条件下初步提出10%的节能空间,即以某单位近三年平均水电消耗的90%作为目标定额,逐年根据数据积累形成模型,节能空间加权调整。
  基数:各二级单位的基本用能如照明、计算机、办公设备、空调等属基本行政办公需求,学校实行全额补贴。水电管理中心以外国语学院、媒体与设计学院、体育系等文科类单位为范本核算其近三年年平均单位面积水电消耗(如2008-2010年文科年平均30.51元/m2),以此数据的90%作为全校补贴基数,以此类推。(即2011年的补贴基数为27.46元/m2,2009-2011年文科年平均30.37元/m2,则2012年全校补贴基数为27.33元/m2。)
  成本共担:定额内超基数部分S(见图示),由学校及能源用户单位按一定比例共担。学校考虑水电消耗中理科、直属单位承担的公共教学实验较多,适当增加学校承担比例,工科、理科、直属单位水电消耗超出基数部分学校分别承担50%、55%、60%,文科在定额内不分担。
  超额:实际使用超定额部分。
  学校承担部分=基数+超基数1;
  二级单位承担部分=超额+超基数2。
  如二级单位实际消耗低于定额指标,则节约部分抵扣下年度单位需承担部分,同时学校每年根据落实成本分担办法的情况,以机制建设为导向、以制度完善为标准、以能耗数据为准心,评选校节能管理优秀单位及个人,对先进个人及单位进行表彰,以调动二级单位的积极性。
  三、分担成效初显、谋划长效发展
  我校成本分担政策从酝酿、模拟运转至落实历时三年,实际数据表明,在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设施设备不断增加的前提下,该办法的执行有效地抑制了学校总能耗的增长,2011年全校总能耗的年增长率为5.49%,2012年增长率下降至2.16%,单位面积能耗年增长率2011年为1.51%,2012年为1.09%,完成上海市高校和直属中等学校“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节能降耗的年度控制目标(重点用能高校指导性控制目标:能耗总量上升率不超过4.5%,约束性控制目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上升率不超过1.5%)。学校水电实际总消耗和回收也都完成了校内下达考核指标:2011年全校总电耗9684万度,年增长5.73%,2012年年增长率下降至3.08%;近两年全校水消耗逐年下降,2011年下降0.91%,2012年下降0.4%。
  同时,这种采用经济杠杆进行调控的成本分担机制增加了管理节能的模式,提升了节能管理的网格化覆盖,有效调动了全员管节能、重节约的主动性,加强了师生员工的节能、节约意识,学校各方面在节能观念上从无责至有责、用能观念从无偿至有偿,节能行为从被动至主动、用能行为从无度无节制至有度有节制转变。
  我校成本分担机制的落实是对我校节能管理的初探,在市场机制的运行下,借鉴阶梯电价、阶梯水价的政策我们将进一步探讨通过价格杠杆的调控来抑制能耗增长的科学方法,完善学校能源管理政策。


 


         上海交通大学后勤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