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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概况

主要职能

(1)发挥政府有关部门与学校之间的中介、平台作用,代表学校后勤系统向政府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环保、水电等)提供有关政策建议;
(2)根据学校后勤改革发展需要,制定学校后勤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开展市场调研,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工作;
(3)在市教委的指导下,参与制定学校后勤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并组织检查、评审等活动;
(4)参与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调研、政策咨询,提出有关建议;
(5)贯彻执行学校后勤行业的自律协约,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标准,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组织学校后勤系统的员工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等活动;
(7)在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中,大力表彰先进单位、个人;开展积极向上、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8)加强与兄弟省市学校后勤协会的沟通与协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联络国外同类协会,开展国际学校后勤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9)主动联系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后勤进行监督和指导;
(10)努力做好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