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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动态

关于开展评选推荐2013年度“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3-10-14

各高校、各有关单位:


    2011年,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和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联合发起了评选推荐首届“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表彰活动,共评选出30名后勤标兵和15名提名奖获得者。《劳动报》刊登了获奖名单,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通过刊物和网站分别介绍了获奖者的先进事迹。他们的先进事迹在上海高校和教育系统引起了较大反响,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2年4月27日,首届“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颁奖仪式在上海市委党校隆重举行,它充分展示了上海高校后勤人忠于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精神风貌。


    为了进一步弘扬上海高校后勤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推动上海高校建立和完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市高校开展评选推荐2013年度“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后勤“绿叶奖”的设立


    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后公司”)在市政府的倡导下,由上海32所高校及有关单位共同出资于1998年成立。十多年来,在全市高校后勤的积极支持下,高后公司以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为主业,已形成上海教育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生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学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高校后勤配货管理中心,即3+1模式的专业服务队伍,并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为上海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和专业化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激励上海高校广大后勤干部员工,进一步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与发展,努力构建上海高校新型后勤保障体系,经高后公司股东大会研究,决定从公司未分配利润中提取30万元,继续设立“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专项用于表彰在上海高校后勤岗位做出杰出贡献的干部和员工。同时,为使此项评选表彰活动持续开展,经发起单位研究,“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在本次评选后,将每三年举行一次,即下届评选表彰活动将于2016年举行。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在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部属、市属、行业办和民办高校)后勤岗位工作的干部及员工(不受其人员编制、劳动合同制、劳务工或劳务派遣人员等身份限制,下同);隶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辖、在教育后勤服务专业公司工作的干部及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2. 2013年度“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获得者名额共30名。


   (三)评选条件


1.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管理人员为各高校后勤正副处长、正副总经理、专业公司正副总经理,在本岗位工作三年(含)以上。


   (2)坚持科学发展观,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建立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中不懈努力,并做出显著成绩。所在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在全市高校中处于领先水平。


   (3)有大局观,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踏实,在后勤质量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中,形成具有本校特点的规章制度,民主管理意识强,后勤职代会运作正常,在师生、学校、后勤员工“三满意”中得到广泛认同。


   (4)关心员工生活,善于团结和凝聚后勤员工积极向上、努力工作,后勤队伍建设有成效。


   (5)清正廉洁,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表率。


2.员工评选条件


   (1)在高校后勤岗位工作五年(含)以上,热爱本职、刻苦钻研、勤奋踏实、技术领先,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2)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有创新,得到本校师生员工广泛赞同。


   (3)政治立场鲜明,作风正派,团结周围员工,共同做好后勤工作。


  (四)组织工作


    1.由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后勤保卫处、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和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联合组成 “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评审委员会。


    2.各高校组成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校组织(人事)部门、后勤党委(总支)书记、后勤工会主席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所在高校的评选推荐工作。


    3. “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部分高校领导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


  (五)评选程序


    1.各高校、各专业公司应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推荐产生本校(单位)候选人名单,并在本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审委员会。每所高校推荐的候选人按本科院校不超过2个(含干部和员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1个上报。


    2.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单位)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初审,评选产生“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获得者候选人,并在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网站公示7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无异议的,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正式确定“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获得者名单。


    4.由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校后勤保卫处、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和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共同颁发“上海高校后勤标兵”荣誉证书和“绿叶奖”奖金。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六)时间安排


    1.2013年9月下旬,成立2013年度“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2.2013年10月上旬,各高校及专业公司成立本校(单位)评选工作小组,正式启动评选推荐工作。


    3. 2013年11月15日前,各高校及专业公司应将推荐名单及其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送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协会邮箱shsxxhqxh@163.com。“上海高校后勤标兵”推荐表可从协会网站下载(www.xxhq.org)。联系人:陈国良,联系电话:53076111,13918765471。


    4.2013年 12月上旬,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2013年度“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获得者候选人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5. 2013年12月30日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正式确定2013年度“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获得者名单。


(七)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是深化上海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和完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稳定后勤队伍、激励广大后勤干部员工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更好服务的一项新举措。评出的“上海高校后勤标兵”将作为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的基础工作。各高校(单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在后勤管理和服务中最典型、最具有创新性、最得到认可的干部和员工,使他们的先进事迹成为上海高校后勤人学习的楷模,真正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附件:“上海高校后勤标兵”推荐表(见通知栏)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


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2013年“上海高校后勤标兵”(绿叶奖)评委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评委会主席:


王向群(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副主席)


评委会副主席:


夏玲英(原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主席)


沈永明(上海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正处级调研员)


林炳华(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冠润(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评委会成员:


沙德银(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陈  辉(上海高校后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  征(复旦大学副校长)      


封金章(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


李延臣(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副院长)      


朱红国(上海交通大学后勤集团党委书记)


吴明明(同济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


王相军(上海海关学院后保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