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促进高校后勤科学发展
2010-06-30
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长 徐建初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创建若干一流大学,培养杰出人才”。高校后勤如何与新一轮高等教育发展相适应,是我们在深化后勤改革时必须思考的问题。十年前发起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其目的是要解决当时高校后勤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不相适应的“瓶颈”问题。现在,这个“瓶颈”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是,学校后勤影响教育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学校领导依然没有从繁杂的后勤事务中解脱,学校办后勤企业的风险依然存在,后勤运行效率低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任务任重道远。下面就目前高校后勤改革谈三点想法:
一、着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目前,各高校后勤社会化程度不一,大部分高校新校区的后勤社会化程度比较高,在学生食堂、大楼物业、宿舍管理、绿化环境等引进了社会企业。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与其他社会企业一样,通过招投标取得了经营权,与学校建立了甲乙方契约关系。但是,有的学校或在老校区还保留着运行经费打包下拨的改革初期形式。对于这些目前存在的而且数量不少的运行形式,在现阶段不能脱离实际地简单化地去改变,但我们也不能安于现状,而要立足实际,创造条件,积极思考如何深化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规范自律,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目标,逐步全面建立甲乙方契约关系,朝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目标努力。在学校后勤实体中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且与后勤保障关系不密切的企业,按照教育部关于理顺学校与校办企业资产纽带关系,建立学校与企业之间“防火墙”的要求,应先一步划归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如转制条件不成熟,可先由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后勤实体管理,待条件成熟,逐步脱离学校后勤实体。随着改革的深入,现在的学校后勤实体,在做大做强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重组或其他形式也将成为独立的法人企业,走真正的企业化道路。
二、建立学校后勤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建立学校后勤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是深化高校后勤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后勤尤其是学生食堂、学生宿舍要体现公益性,但公益性只能通过政府和学校的优惠政策和投入来实现,学校后勤实体要生存、要发展,没有利润就没有积极性,缺少了后勤实体的积极性新机制就无法建立。学校后勤实体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学校编制人员,即我们通常说的“老人”,他们大部分的年龄在45岁以上,与社会录用人员相比,用工成本高,工作效率低,国家或学校出台的福利政策又必须落实,如果在没有政策性支持下实行全成本核算,就很难体现学校后勤的公益性。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来解决这一问题。如可以考虑将学校后勤实体中学校编制人员的档案工资及政府出台的部分福利政策由学校承担,体现“老人老办法”,保障老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学校编制劳动力成本与社会录用人员劳动力成本基本持平的问题,有利于学校后勤实体与社会企业公平竞争。在建立学校后勤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的同时,后勤服务实体使用的学校资源(如房产资源等)要实行有偿使用(学生食堂等保障性用房除外),这样有利于促进后勤实体企业化运作,同时可以增加学校收入,减轻学校负担。
三、重视学校后勤实体骨干队伍建设
高校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许多学校建立了甲乙方运行机制,乙方包含社会企业和学校后勤实体,作为乙方之一的学校后勤实体承担了学校大部分后勤保障任务,尤其是在物价大幅波动及学校一些重大活动中,起到了学校后勤保障和维稳的主力军作用。但是,这支队伍管理人员年龄老化,专业人员和技术骨干后继乏人日趋严重。尤其是学校后勤实体老职工多,在今后5到10年内这支队伍必须存在的情况下,学校在坚持后勤社会化方向,选择信誉度高、服务质量好的社会企业参与学校后勤服务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学校后勤实体骨干队伍的建设。比如在组织人事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根据学校后勤实体管理骨干岗位、技术骨干岗位的设置,给予一定数量的学校人事代理额度。以学校后勤实体现有学校编制人员300人为例,如长期规划中学校后勤实体骨干岗位为100人,则可以按“退三进一”做法,即退休3名学校编制老职工,安排一名学校人事代理名额。让在学校后勤实体工作多年且表现突出的大学毕业生或引进的技术骨干,给予办理学校人事代理,让他们成为学校的一员,鼓励他们长期在学校后勤岗位上工作,起到稳定、充实后勤服务实体骨干队伍的作用。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不会像当初发起时那样轰轰烈烈,目前正处在逐步完善和逐步推进阶段。我们要用可持续发展的改革思路,来思考、实践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来选择适合本校的改革途径,使学校后勤保障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合理、更科学、更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