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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动态

高后配货中心:禁止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面粉进入校园
2011-04-29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粮食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于2011年3月1日联合发文“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
     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俗称增白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违法行为。
     请各校餐饮管理部门,要组织餐饮人员认真学习,及时了解国家的政策;采购和仓保人员要认真做好面粉到校入库的交接、验收工作,严格把关,禁止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面粉进入校园;要在师生中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避免因禁用增白剂造成面制品色泽变化而发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