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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药监局发布餐饮服务意见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2012-06-20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国家药监局今日发布《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依法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指导意见》等内容,并组织消费者、记者代表现场参观北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北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出席主题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并讲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


  边振甲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餐饮服务是食品生产经营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社会关注度高,期望值大。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科学监管、确保安全为主线,积极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正在有力有序向前推进。


  边振甲要求餐饮服务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依法经营的理念、诚信经营的理念。边振甲指出,作为餐饮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餐饮服务企业必须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根植于广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观念中,将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食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众饮食安全。


  边振甲强调,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要餐饮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需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希望全社会共同关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支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共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司长徐景和发布了《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团体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依法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为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提供有力保障。


  《指导意见》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宣传培训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