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举行专家论证会
2012-09-12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全面提高上海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在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的指导下,公寓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4月开始组织起草《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在2011年11月列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第四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并于2012年8月2日通过专家论证,即将于近期公开发布。
专家论证会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举行。上海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调研员沈永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处长陶粮民、副处长孟祥生、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常务副会长成冠润、复旦大学副校长许征等领导和专家出席论证会。在论证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规范》的制定,在上海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规范》包括公寓管理与服务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配套设施、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能源管理、服务要求、思想文化教育、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管理服务评估与改进等12个公寓管理服务方面的内容,不仅联系高校学生公寓“管物”的工作,规范了公寓物业的标准化服务;更与高校教学改革发展、服务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功能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了高校学生公寓的“育人”特色。
《规范》的编制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心。上海市学校后勤协会常务副会长成冠润亲自主抓此项工作;复旦大学副校长许征、上海外国语大学副校长周承、上海海洋大学副校长封金章、上海电力学院副院长万峰、上海理工大学副校长白苏娣、第二工业大学副校长莫惠林六所高校的分管校领导在百忙中专门听取了《规范》的内容,并高屋建瓴地提出指导意见;公寓专业委员会主任柏志诚、副主任姚惠英、秘书长王军华以及张洁等将《规范》编写作为专委会的头等工作,亲自参与;上海生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财经大学后勤中心、上海大学学生社区管理部、上海海洋大学社区管理中心等具体起草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对工作人员参与此项工作提供了大力的支持。
《规范》的编制工作也离不开上海高校公寓管理部门和社会物业单位的支持。在《规范》历时两年多的编写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到上海、北京、天津等高校考察和调研,召开师生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上海市近六十所高校师生以及社会物业单位的意见,就此而言,《规范》是上海高校公寓物业管理者集体智慧的结晶。
上海生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束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