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2010-08-26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
答:近期,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所谓“地沟油”,经过非法渠道,并通过餐饮、食品加工等环节进入食物链。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美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在历史上也一度出现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回流餐桌引起的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但经过长期努力,通过法律约束、源头控制、政府补贴、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较为有效地解决了其“地沟油”问题。目前,我国一些城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积极推动,扶持引导企业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意见》,旨在全面深入治理“地沟油”,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同时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
问:解决“地沟油”问题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和总结国内部分城市探索出的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采取从源头出发,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措施。也就是说,既要管住非法制售行为,也要使餐厨废弃物得以合理利用,斩断“地沟油”顽疾的利益链条,有效解决“地沟油”问题。
在“堵”的方面,就是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地沟油”进入食物链。在“疏”的方面,就是要大力扶持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和无害化产业。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产业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疏导机制,以形成一条规范有序的产业链条,变废为宝。
同时,通过法规明确规定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特别是明确城市政府的管理职责,实行城市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和各部门联动的全程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文章来源: 中国网